涟水这些地方要征地,有你家吗-天天热闻
新年新气象
新的一年也要继续期待“暴富”
涟水又一波土地要被征收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来看看这次有你家吗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25批次(16挂)
建设用地的批复
涟水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淮安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25批次(16挂)建设用地的请示》(涟政发〔2022〕10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涟水县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朱码街道薛行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3.8222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31批次(18挂)
建设用地的批复
涟水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淮安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31批次(18挂)建设用地的请示》(涟政发〔2022〕11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涟水县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高沟镇常园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3.8594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29批次(18挂)
建设用地的批复
涟水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淮安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29批次(18挂)建设用地的请示》(涟政发〔2022〕11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涟水县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陈师街道药材场村、同心村,朱码街道凌庄村、振丰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19.0659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28批次(19挂)
建设用地的批复
涟水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淮安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28批次(19挂)建设用地的请示》(涟政发〔2022〕11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涟水县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办事处希汉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2.0003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107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涟水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由淮安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审批工作。你县《关于报批
的请示》(涟政发〔2022〕11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107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保滩街道、大东镇、岔庙镇、高沟镇和成集镇。其中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4.2822公顷(含耕地4.2822公顷);建新区用地总面积4.2684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2684公顷(占用农用地4.2684公顷,含耕地4.0745公顷)。
二、严格实施管理。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规定和批复的实施方案,加强实施规模管控,强化项目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严重侵害权益人合法权益的,将责令停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完成备案工作。同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
涟水县2022年度第3批次
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涟水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淮安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关于2022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涟政发〔2022〕110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陈师街道药材场村等地区的集体农用地0.4444公顷(其中耕地0.045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二、同意你县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这波征地
有你家了吗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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